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,现将各省审核通过的我校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公布如下。
说明:
1.我校音乐表演、音乐表演(木卡姆演唱)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各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。
2.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(含招考方向),须参加报考专业(含招考方向)对应子科类的省级艺术类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。若因省统考不合格,造成后期我校无法上报合格成绩给省级招办备案,或无法录取到相关专业的责任,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附件:新疆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.pdf
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
2025年9月30日